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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0-04-30 来源: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作者: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各县(市、区)科技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科技局,省级以上高新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07号)转发给你们(下载网址:https://service.most.gov.cn/)。为做好我市该类项目申报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报,详细了解申报单位/团队、申报项目的基本情况,并做好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工作。

(二)材料申报要求:

1.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并附指南要求的有关附件。

2. 申报单位在接到进入答辩评审通知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填写提交项目预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二)市科技局审核后向省科技厅推荐;

(三)省科技厅审核后向科技部推荐;

(四)科技部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组织首轮评审后,通知进入下一轮答辩的申报单位填写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

(五)科技部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组织答辩评审。

三、申报方式

(一)企业及其他单位申报由市科技局向省科技厅推荐,部属及省属本科院校、科研院所可直接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在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审核后向科技部推荐提交。

(二)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申报单位于2020年6月1日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完成网上在线填报、提交。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三)各县(市、区)、有关单位主管部门要对照科技部相关通知及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等进行审核,对所申报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并于6月3日前将申报项目预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推荐项目汇总表等电子档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对外合作处。

联系人:市科技局对外合作处 徐晔

电  话:88115532   邮箱:ycafea@163.com

 

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29日

 

来源: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