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科技局: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科机函〔2021〕4号)要求,我局将对全市相关领域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状况开展绩效考评,现将绩效考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绩效考评对象
依托企业建设的新材料领域的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详细名单见附件1)
二、相关要求
绩效考评材料《江苏省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考评申请表》(附件2)以及必要的附件材料装订成册,经县(市、区)科技局审核后,于3月26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市科学技术局科研机构与科技成果处。
三、其他事项
1、各县(市、区)科技局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项目绩效考评组织工作,按时完成并报送材料,未及时报送考评材料的一律定为绩效考评不合格。
2、各县(市、区)科技局要加强报送材料审核,对所有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工程中心的动态管理、高质量发展,引导各中心持续开展产业技术创新。对不在绩效考评范围内、但确已不符合标准的工程中心,要及时予以清理淘汰。
联系人:孙晔,电话:88337233。
附件:
1、附件1:2021年新材料领域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价清单.xls
2、附件2: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申请表.doc
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15日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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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kjj.yancheng.gov.cn/art/2021/3/15/art_1737_34998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