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

关于认定2022年盐城市“科技副总”的通知

2022-05-10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盐城市“科技副总”认定暂行办法》(盐科产〔2018〕5号)《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市“科技副总”的通知》(盐科区﹝2022﹞17号)精神,经企业和科技人才申报、企业所在地科技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现认定147名科技人才为2022年盐城市“科技副总”(名单见附件)。

     各地科技部门要加强跟踪、管理和服务,落实相关支持政策,充分发挥“科技副总”的作用。“科技副总”与聘用企业要认真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共同促进企业科技创新。

 

附件:2022年盐城市“科技副总”认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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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