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

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7-11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作者: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科技局: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2〕160号)要求,为做好我市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属于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须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成立三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已设立或拟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且尚未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证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已入库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2、企业已制订详细的上市工作计划,并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与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进入实际运作,或已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挂牌。

3、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近三年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对于拟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营业收入不作要求。

二、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企业登录“江苏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系统”(网址:https://www.jssic.cn/sspy,可使用“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填报《江苏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基本信息表》,并按要求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至所在县(市、区)科技局,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

2、地方审核。各地要切实加强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核,重点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并填写《江苏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连同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22年8月2日前报送我局高新处。

三、相关要求

1、全面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申报企业对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并作出信用承诺(见附件)、承担相关责任。

2、请各地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加强与同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接,逐一对接上市“金种子”企业,做到应报尽报。

3、各地要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统的“六项承诺”和“八个严禁”有关规定,确保申报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化操作。

 

联系人:徐东炎

联系电话:0515-81888405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5日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