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策赋能 壮大职业化技术经理人队伍

2026-08-27

技术经理人,指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过程中,发挥组织、协调、管理、咨询等作用,从事成果挖掘、培育、评价、推广、交易,并提供金融、法律、知识产权等配套服务的专业人员。作为打通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的关键纽带,技术经理人也被形象称为“科技红娘”,承担着把实验室科研成果转化为市场产品的重要使命。

8月14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公开发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突出市场导向建设科技成果转化高地的实施意见》(苏政办规〔2026〕3号,俗称“江苏成果转化20条”),壮大职业化技术经理人队伍是文件其中一个方面。从教育培训、职业激励、配套保障多维度系统构建技术经理人发展制度体系,为江苏技术经理人队伍职业化发展提供政策支撑。

在人才培育方面,文件提出完善教育培训体系,高质量建设卓越工程师学院,推进江苏科技商学院建设,搭建跨学科课程与实景化实训平台,统筹推进“学历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深度融合;组织开展技术经理人专精培育、能力评价和职业竞赛,明确每年培养技术经理人1000名,持续扩大专业化人才供给规模。

在职业发展激励方面,文件着力打通技术经理人成长通道:畅通技术经理人职称职业通道,健全技术转移专业职称序列;鼓励高校院所设立技术转移专职岗位,技术经理人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业绩考核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探索建立技术经理人股权激励制度,支持高校院所与技术经理人事务所建立双向聘任机制,拓宽人才发展路径,激发技术经理人干事创业活力。

江苏成果转化20条中与技术经理人直接相关的支持政策

1)支持符合条件的技术经理人申报省级人才计划。(省委人才办)

(2)高校院所可在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2%的经费,用于奖励作出重要贡献的技术经理人;该部分现金奖励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允许按照“合伙制”模式设立技术经理人事务所,同步研究制定培育科创孵化链链主相关措施。(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各有关部门)

(4)符合规定的高校院所技术经理人,可到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兼职取酬。(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5)对承担科技成果转化的高校院所等技术转移机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可按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给予奖励。(省科技厅、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