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信号!国务院最新报告释放科技成果转化八大改革方向→

2026-09-19 来源:网站 作者: 技术转移研究院

近日,中国人大网发布《国务院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报告发布后迅速引发科技成果转化领域的广泛关注和热烈反响,在业内得到大量转发和讨论,一系列直面科技成果转化堵点难点的改革举措,也让长期奋战在成果转化一线的从业者备受鼓舞。报告围绕激发科技成果转化内生动力、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完善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机制、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效能、加强政策支持和法治保障等五个方面,对下一阶段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作出系统部署。

自2015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完成重要修订以来,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制度改革已走过十余年。上一阶段改革重点解决的是“有没有权转、转化收益如何分配、科研人员有没有积极性”等问题,而从此次报告释放的政策导向看,新一轮改革正在进一步转向“如何高质量转化、如何跨越产业化死亡谷、如何形成专业化服务体系、如何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等更深层次问题。从这个意义上看,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正在从以“放权、让利、松绑”为主要特征的制度破冰阶段,进一步迈向以体系化、专业化、产业化为核心特征的新阶段。

综合报告内容,行业平台【技术转移研究院】认为至少有以下八个改革方向值得重点关注。

一、十年后再启修法:科技成果转化迎来新一轮制度重构

 

报告明确提出,下一步将统筹考虑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做好衔接,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相关法规政策。这是整份报告中最具制度标志意义的政策信号之一。

现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于1996年制定,并于2015年完成重要修订。2015年修法重点围绕成果处置自主权、收益分配和科研人员激励等核心问题进行制度突破,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从过去较强的行政管理逻辑逐步走向更加市场化的制度安排。此后十余年间,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国有资产管理、科研人员激励等改革不断深化,为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快速发展奠定了重要制度基础。

但随着科技成果转化不断向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工程化、产业化和规模应用阶段延伸,原有制度体系也面临新的现实问题。此次明确提出推动修法,意味着过去十余年的改革实践有望进一步制度化、法治化,也表明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正在进入新一轮制度完善和机制重构的重要窗口期。

二、高校评价体系改革:成果转化将从“加分项”走向“重要指标”

 

报告提出,将分类指导高等学校在“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学科评估、院校评估、专业认证等工作中,科学合理地把科技成果转化成效作为重要内容,并进一步指导高校将科技成果转化成效作为考核评价重要指标并提高权重。

这一政策导向具有较强的制度意义。过去,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虽然受到高度重视,但在部分高校实际运行中,论文、科研项目、人才称号和科技奖励等传统指标仍然是影响资源配置和学科评价的重要因素,成果转化在高校内部治理和绩效评价体系中的权重相对有限。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校推动成果转化的内生动力。

如果未来科技成果转化成效进一步进入“双一流”建设评价、学科评估和学校考核体系,将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从科技管理部门的一项专项工作,逐步成为高校评价创新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重要指标。其影响也将从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部门进一步延伸至学院、学科、科研团队和学校管理层。

三、科研评价再破题:成果转化有望成为职称晋升的重要“代表性成果”

报告明确提出,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推进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将科技成果转化等业绩纳入代表性成果,并进一步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

这一变化直指科研人员参与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一个现实问题。一项科研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往往需要经历技术验证、产品开发、工程化、中试、市场验证等多个阶段,周期长、风险高、不确定性强。如果科研评价体系主要围绕论文、项目和奖项展开,科研人员投入大量精力从事成果转化,就可能面临较高的时间成本和评价机会成本。

将成果转化业绩纳入代表性成果,意味着科研评价正在进一步从强调科研产出数量,转向更加重视创新质量、产业价值和实际贡献。未来,高质量技术转让、重大产业化成果、创新产品以及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成果,有望在职称评价和人才评价体系中获得更加明确的认可,从制度层面进一步提升科研人员参与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四、破解“不敢转”: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加快制度化

科技成果转化具有高风险、高不确定性的天然属性。技术路线可能变化,市场需求可能发生调整,产业化项目也可能因为成本、竞争、政策环境等原因最终失败。因此,科技成果转化不可能简单按照“只许成功、不许失败”的逻辑进行管理。

此次报告将细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作为重要改革任务,明确提出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制定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责任、义务和免予问责追责情形,并提出研究起草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有关文件,对尽职免责作出专门规定。

这一改革方向的核心,是进一步区分正常的技术风险、市场风险与违法违规、利益输送等行为。未来如果能够形成更加明确、可操作的尽职免责机制,将有助于改变部分单位“多做多担责、不做不担责”的风险偏好,使科技成果转化管理真正从“结果追责”走向“过程合规、尽职免责”,进一步解决“不敢转”的深层次制度障碍。

五、从“分钱”走向“分权”:职务科技成果改革进一步触及产权机制

报告明确提出,将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和资产单列管理改革。在总结前期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科技部、财政部正在牵头研究起草相关政策文件,并将加快推动文件出台实施。

如果说2015年前后的改革重点是通过提高收益分配比例,解决科研人员“转化以后怎么分钱”的问题,那么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则进一步向产权层面深入。其核心是探索将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赋予科研人员,使科研人员从成果转化收益的被奖励者,进一步成为成果权利配置中的重要主体。这意味着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正在从单纯的收益激励进一步向产权激励延伸。

与此同时,资产单列管理同样值得关注。科技成果与房屋、车辆、设备等传统国有资产存在显著不同,其价值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和波动性,且往往需要通过持续研发、产业化和市场验证才能真正实现价值。建立更加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职务科技成果资产管理机制,有望进一步破解成果估值、处置和作价投资中的制度约束。

六、跨越“死亡谷”:概念验证和中试验证加速成为国家基础能力

此次报告对概念验证和中试验证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报告提出,要加强概念验证中心、中试验证平台体系化布局和建设,以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为重点,建设贯通科研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的枢纽平台,并探索建设集“概念验证—中试熟化—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等功能于一体的区域性转化服务平台。

这一政策导向意味着,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重心正在从过去更多关注成果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等交易环节,进一步向技术产品化、工程化和产业化环节延伸。事实上,一项科研成果完成技术交易,并不等于完成科技成果转化。实验室技术距离成熟产品之间,往往还存在概念验证、样机开发、工艺优化、中试验证、检验检测和标准认证等一系列关键环节。

概念验证和中试验证正是科技成果跨越“死亡谷”的重要基础设施。未来,随着相关平台体系化布局不断完善,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将更加聚焦解决“技术能不能变成产品、产品能不能稳定生产、生产出来能不能进入市场”的核心问题,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从“完成交易”进一步迈向“形成产业”。

七、从“技术找市场”到“产业出题”:企业和场景成为转化新牵引

报告提出,对于产业应用目标明确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由企业牵头实施并主导科技成果转化,同时进一步提高企业在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决策中的参与度,并赋予牵头企业技术路线制定权、攻关任务分解权、参与单位决定权和经费使用自主权。

这一变化表明,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角色正在从产业链后端向创新链前端进一步前移。过去较为典型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是高校和科研院所先形成成果,再寻找企业承接;未来则更加注重由产业需求和市场问题牵引科研活动,形成“产业出题、科技解题、市场阅卷”的协同转化机制。企业将不再只是科技成果的接收方,而将更加深度参与技术路线选择、科研组织和产业化实施。

与此同时,应用场景正在成为连接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重要政策工具。报告明确提出进一步加大场景培育和开放力度,推动国家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中央企业等开放应用场景,通过政府采购、首试首用等方式,为新技术、新产品提供市场验证机会。未来,成果转化的起点将越来越多地从“我有什么技术”转向“产业需要解决什么问题”,以真实需求和应用场景牵引科技成果加速落地。

八、技术经理人迎来重大利好:专业化、职业化发展进一步提速

此次报告专门对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作出部署,明确提出完善技术经理人培训大纲和教材,建设相关人才培养实践基地,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人才职称评审政策,并鼓励开展技术转移专业学历教育,完善技术经理人相关标准和工作规范。

更值得关注的是,报告明确提出,下一步将制定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并探索将一定比例的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或股权用于技术转移人员奖励。这意味着,技术经理人的制度建设正在从“培养专业人才”进一步迈向“建立职业激励机制”。如果相关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将有助于解决长期以来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职业发展路径不清晰、收益激励不足等问题。

随着科技成果转化从单一技术交易逐步走向技术识别、场景发现、产品定义、市场验证、工程化和产业资源整合,技术经理人的作用也正在发生变化。未来,技术经理人将不仅承担信息撮合和项目对接职能,更需要具备技术判断、商业策划、知识产权、市场分析、投融资和产业资源组织能力,成为连接科研人员、企业、资本和市场的重要专业力量。技术经理人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将成为提升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效率的重要基础支撑。

结语

从此次国务院报告释放的政策信号来看,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改革的重点正在发生明显变化。2015年前后的改革主要围绕成果处置权、收益权和科研人员激励展开,核心是解决“能不能转”和“愿不愿意转”的问题;而新一轮改革正在进一步聚焦评价机制、尽职免责、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概念验证、中试验证、企业主体、应用场景和技术经理人等关键环节,重点转向“如何高质量转化”和“如何真正实现产业化”。

如果说上一轮改革的关键词是“放权、让利、松绑”,那么下一轮改革更值得关注的关键词,很可能是“体系重构、全链贯通、专业服务和产业应用”。科技成果转化正在从单项制度突破走向全链条能力建设,从关注成果交易进一步走向关注成果产品化、工程化和规模化应用。

随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和资产单列管理改革持续推进,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场景开放和技术经理人制度不断完善,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有望进入一个更加注重市场规律、产业需求和专业能力的新阶段。一个以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核心特征的科技成果转化新周期,正在逐步开启。